当前位置: 客车网 > 新闻 > 配套新闻 > 人大代表沈仁康:建议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办法

人大代表沈仁康:建议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0日 11:30 作者:邢飞龙 刘晓星 来源:中国环境报

    第一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将于2016年下半年陆续退役,而我国当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回收利用却面临着法规标准支撑不完善、回收网络体系不健全、回收处理技术不成熟及消费者认识不够深入等诸多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沈仁康对此建议,加快落实国务院有关要求,制定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政策及管理办法,研究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准入条件,推动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保障车用动力电池得到有效回收利用。同时,建议建立全国车用动力电池管理信息系统,详细记录动力电池从生产、使用、梯级利用、资源回收到处置等全生命周期信息,探索构建回收利用过程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信息管理系统及相应评价体系,实现对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售后维修企业和回收再利用企业统一监管,同时为下一步构建回收制度奠定数据基础。

  由于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比较复杂,他建议,国家需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科学研究、技术设备开发和示范推广应用,制定回收利用方法、设备及工艺清单,鼓励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整车企业及回收利用企业联合建立技术研究工作组,促进技术进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选择发展基础较好、技术条件相对成熟的地市级城市,开展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及回收模式的示范应用,逐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废旧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链接:http://www.cupta.net.cn/supply/2016/0310/article_69500.html
配套新闻
客车网推荐阅读
客车网[www.cupta.net.cn]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cupta.net.cn”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cupta.net.cn”。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cupta.net.cn
品牌推荐 更多>>
南京金龙公司总部新厂区位于南京溧水开发区,旗下有大客车、轻型车、乘用车...
新闻专题 更多>>
2024年1月19日,由中国土木工程学会城市公共交通分会、中国城市公交网联合主办...
2023上海国际客车展暨国际氢能与燃料电池及加氢站技术设备展览会将于2023年...
微信 分享 咨询 电话 顶部
×
客车网微信二维码
×
×
400-660-0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