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生命安全,让我们共同善待公交车驾驶员!
重庆公交车“10.28”坠江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要求举一反三,做好系统性管控,严防事故发生。为积极发挥人防物防技防对道路运输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有效预防和减少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乘客侵扰攻击驾驶员导致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部近日下发通知部署开展营运客运汽车安全监控及防护装置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任务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车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实现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自动监控、实时报警。二是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安装防护隔离设施,有效避免乘客侵扰攻击驾驶员安全驾驶等行为,大幅降低人为因素导致的运输安全事故。
行动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的通知》文件明确的《道路运输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要求,发布符合要求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名单,供运输企业自主选择安装,引导运输企业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监控装置,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的品牌型号。新进入市场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和“两客一危”车辆应当前装符合《技术规范》的智能视频监控装置,未前装的不得投入运营。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驾驶员驾驶行为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驾驶时间和行驶速度驾驶车辆,不得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车辆、行车过程中接打电话或抽烟等,不得干扰、遮挡、破坏智能视频监控装置。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员按照智能视频监控装置的语言播报提醒,及时自我纠正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养成良好的安全驾驶习惯,规范驾驶,文明行车。
行动强调,要在调查摸底和座谈调研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制定城市公共汽电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改造方案,明确安装时间节点、技术要求和保障措施,分步骤、分批次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安装防护隔离设施,确保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的小环境。要积极争取地方财政、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完善资金保障政策、规范客车检测。
目前,交通运输部正在积极修订相关标准,明确强制安装要求。对各省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的形式、安装数量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统筹部署推进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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