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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校车安全上路遇现实困境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25日 00:00 作者:周伟涛 来源:中国教育报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校车新国标的出台,为各地购买校车和运营校车提供了总的思路和标准。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却普遍面临着诸如校车运营模式不健全、校车上牌难、司机招聘难、校车上路被“欺负”等现实困境。如何合理解决,成为现阶段继续推动我国校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困境1:《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出台后,各地实施细则迟迟未出,导致校车安全管理困难,安全隐患难除。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中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因为没有规定明确的时间节点,据了解,截至日前,只有上海、湖南、陕西、青海等为数不多的几个省市出台了实施细则。多数省份还没有正式的文件出台,导致一些地方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对于到底要不要上校车还处于观望态度,校车购置资金也仍难以落实。一些并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的校车仍在使用,有的只是改改颜色,在外观上像校车而已;甚至在已购校车的地方也有不少问题,部分校车买回去后却长时间不能投入运营,部分已投入使用的校车,因线路、路权管理无法可依,造成实际运营困难,甚至有停运风险。在一些地方,校车安全管理有始无终,忽视社会力量和市场化管理的机制保障。


  面对此种困境,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副院长毛寿龙表示了担忧,他希望政府补贴校车运营,实施细则尽快出台。


  针对校车运营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关专家建议当前政府部门可考虑把农村中小学的校车采购列入政府的财政预算,采取专项资金的方式,通过政府采购,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农村中小学配备校车。由于农村学生分布分散,校车可设定相对集中的接送点,并向学生收取合理的费用。


  困境2:学校购买符合国标的校车后,上牌难、司机聘用难等问题突出,致使新校车投入运营仍重重受阻。


  记者近日对广州市两所学校新校车被扣事件进行了报道。学校购买的新校车,却由于上不了牌照、持临时牌照上路而被当地交警扣留,被搁置在废旧车辆停车场。据调查,当地车管所不为符合国标的新校车上牌照,是由于广东省和广州市尚未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无法为其上牌照。据了解,全国范围内像广东这两所学校购置新校车却无法及时投入运营的现象并非个例。新校车上牌难的问题让不少学校、家长“感觉委屈”。(见2012年10月16日《中国教育报》第3版《新校车何以遭遇身份之困》一文)


  校车司机聘用难也是让许多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棘手的问题。《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司机年龄在25周岁至60周岁之间,须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并且无不良驾驶习惯、无犯罪记录和疾病等。同时由于目前市场上推出的校车,搭载乘客多在20人以上,按照交通管理相关规定,拥有A照驾驶执照的司机才能开校车。


  但是另一方面,与货车和客车司机相比,校车司机责任大,心理压力负担比较重,收入水平却不高,收入和付出不成比例。门槛高,工资低,责任大,导致校车司机招聘困难。


  北京大学教授夏学銮针对新校车上路难的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解决方式。他指出,解决这一难题,除了各地应尽快出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实施办法,让校车上牌、上路有法可依外,还亟需健全校车上路的共同治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西南政法大学王安白教授表示,校车司机招聘难最核心的问题还是待遇。目前形势下,学校的校车运行成本不断攀升,而且校车安全责任重大,校方普遍缺乏提高司机待遇的动力。而校车司机在责任增加的情况下,待遇却停步不前,其从业的积极性必然不高。校车司机应作为一种新型职业,在国家职业类别中占有一席之地,应当设置最低工资标准。另外,他提出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导致了家长不惜远距离选择优质教育资源,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方式还是大力推行教育资源均等化,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一些学校建议,政府可以考虑建立校车统一管理体系,即通过公司化方式筹建校车公司,对校车及校车司机统一管理,严格把关,学校则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校车公司签订协议。这样可以通过对校车的更有效利用,提高校车司机的待遇,更有助于管理规范。


  同时一些校车生产商也作出了一些有益的尝试。比如,宇通在今年8月就推出了一款20座以下的B照校车——“小钢侠”。这款车型车身长约5.5米,可以搭载乘客17名。它的出现不但降低了校车司机的准入门槛,还帮助节省了运营成本,上市之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好评。


  困境3:中小学专用校车从无到有,校车上路“受欺负”现象普遍,校车的优先路权何日能真正实现?


  在美国和加拿大,校车是最具特权的车。校车停下来时,迎面而来的车辆和同向而行的后面的汽车也必须停下。贸然超车,不仅要被罚款,严重时还可能丢了驾照。每个人都有一个意识,见到校车必须让其领先,因为按照美国交通规则,校车有一切优先权。


  我国虽然也出台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了校车享有优先路权。公安部还颁布了123号令和124号令,规定校车靠边停靠时,校车所在车道和隔壁车道的车要停车等待。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将被扣6分。但这些规定的实施效果并不如人意。校车上路之后并没有享受到优先行驶的特权。学生上下车被超车、停车被催促等现象普遍存在。据调查,很多市民不知道有校车优先行驶的规定,甚至连一些交警对校车避让的规定也并不知晓。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律师表示,停车、甚至停占两条车道避让上下学生的校车,很容易在上下班高峰造成交通拥堵,令法规难以实行。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表示,目前很多城市交通拥堵已经很严重,避让的事实难度会比较大,优先路权很可能成为“花架子”。条例给予校车优先权,但优先到何种程度、如何保证优先权的顺利实施都是亟待细化的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解决校车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资金而在于观念,我国的校车文化建设和公众意识有待加强。保障学生安全,需要的不仅仅是一辆“钢筋铁骨”的车辆,更需要与之适应的校车文化,礼让校车应成为一种社会公德。

链接:http://www.cupta.net.cn/buses/2012/1025/article_44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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